东莞市关于同意升级企业使用字号名称的函
作者:
东莞工商注册代理网
【
原创
】
2014-05-17
关于同意升级企业使用字号名称的函 |
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城分局: |
经全体经营者一致同意,个体工商户东莞市南城XXXXXX(注册号:44190060431XXXX)拟升级设立为有限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升级后的有限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名称仍使用原个体工商户字号名称。 |
全体经营者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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