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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公司注册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背景

时间:2014-09-02   作者:东莞工商注册代理网  【原创】       阅读

2012年5月,广东省在全国先行一步开展了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试点。2014年5月,在全省全面推开包括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先照后证”和加强后续监管制度改革等主要内容在内的商事登记制度各项改革。广东省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先行先试有其深厚背景原因和独特优势条件。

——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迫切需要

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广东经济持续发展,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截至2013年底,全省GDP总值超6.2万亿元人民币,相比2000年翻了5番多。全省商事主体总数达582.4万户,企业总数181.0万户,均居全国各省(区、直辖市)第一,且多年来持续稳定增长(见图),社会投资创业需求巨大,对工商登记便利化的要求不断提高。但是,现行工商登记制度中存在的行政管控色彩浓厚、前置审批过多、市场准入条件过高、信息公示及监管制度不完善等问题,客观上造成“准入难”“办照难”,企业自主经营的活力受到束缚,原有制度设计已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亟需改革。

 

图:1981—2013年广东省商事主体发展情况图

——社会各界的强烈呼声

广东毗邻港澳,两岸三地经济交往密切,省内外商投资企业数量众多,户数已超10万户,境内外投资者要求借鉴国际先进理念、对接国际通行规则、改革商事登记制度、优化营商环境的愿望强烈。2010年来,广东省委、省政府将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纳入全省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省主要领导大力推动,多次批示要加快改革。2012年3月28日,南方日报、广东卫视等省媒体集中报道东莞市“一家外企注册一年未成功”案例,以《香港:注册新公司最快一小时》等介绍香港公司便捷注册的情况。省委将媒体采访稿印发省直各单位、各市,要求真正迈出改革步伐。这个标志性事作掀起社会轩然大波,也直接推动了全省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提速。

——中央对广东改革的定位和赋权

广东改革开放敢为人先,除了秉承解放思想、大胆探索精神,也与中央对广东改革的定位和赋权息息相关。2004年开始实施的CEPA及其历次补充协议,均赋予粤港澳合作多项先行政策。2008年底,国务院批准《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明确提出珠江三角洲地区要继续承担全国改革“试验田”的历史使命,要求广东大胆探索,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体制改革,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取得突破,为实现科学发展提供强大动力,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造新鲜经验。近年来,中央、省先后赋予广州南沙、深圳前海、佛山顺德、珠海横琴、广州中新知识城等地先行先试权限和改革任务。2012年10月,国务院下发《关于同意广东省“十二五”时期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的批复》,同意广东省“十二五”时期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先行先试。当年11月。广东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广东省“十二五”时期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方案》,将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作为全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这些赋权性的政策,有力推进了广东省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先行先试。

——广东整体改革的外部环境

2012年,广东省委、省政府全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在全省范围部署“三打两建” (“打击欺行霸市、打击制假售假、打击商业贿赂”,“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市场监管体系”)工作,为构建“宽进严管”新体系、统筹推进商事登记制度及相关领域改革创造了十分有利的改革氛围和外部环境。此外,根据《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广东省新修订的《广东省查处无照经营行为条例》,通过明确各许可部门在许可证的核发、监管等方面职责,一方面解决了在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中职责不清的老问题,另一方面在相当程度上解决了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的监管难题,客观上促进了改革进程,为改革提供了制度保障。

——前期探索实践为深化改革奠定基础

广东省一直在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方面积极探索。早在2003年,广东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广东省工商局《关于改革企业登记注册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改革文件,首次提出“试行企业法人资格和经营资格相分离的登记制度”。明确:凡符合企业法人条件,经营项目需前置审批而暂未取得批准文件的,经企业申请,可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可核“筹办”,待企业完备前置审批手续后,再据以核定经营范围”。上述改革措施是针对“先照后证”改革的有益探索,为全省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积累了经验。2008年,广东省工商局下发《关于全力支持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等多项改革政策文件,推行登记注册“零首期”[注册资本为10万元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公司除外),经投资者共同申请并作出相应书面承诺,可免缴首期注册资本,但须在法定期限内缴足]、允许困难企业延期出资、允许以股权出资或出质、允许“住改商”等改革措施,这些措施效果明显,受到中小微企业的欢迎。前期改革探索,证明了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市场生命力,为深入推进改革做了铺垫。

广东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先行先试并非偶然,有其坚实基础。经济发展必然调整上层建筑,这是改革的内在原因,是规律使然。广东的市场基础、政策优势、区位优势、社会及媒体的高度关注、以及前期探索实践等,为广东先行改革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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