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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关于同意升级企业使用字号名称的函

时间:2014-05-17   作者:东莞工商注册代理网  【原创】       阅读

 

关于同意升级企业使用字号名称的函

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城分局:

      经全体经营者一致同意,个体工商户东莞市南城XXXXXX(注册号:44190060431XXXX)拟升级设立为有限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升级后的有限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名称仍使用原个体工商户字号名称。

  全体经营者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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